最近刷到很多关于柯南CP的讨论,有些事情还是感觉不吐不快

2023-06-26 16:08:40 来源:哔哩哔哩


(相关资料图)

说在前面,由于小时候的滤镜+两人毕竟确定了关系,我一直是认为新兰是一对,但是在看动画的时候磕过柯哀,我曾经是认为变成新一CP就是小兰,是柯南CP就是小哀。

先想讲一讲我和名柯的渊源,名柯可以说是我看日本动漫的启蒙之一,从在电视上第一次看名柯算起,到现在还真是有十多年了,当年还买过好几期《柯南迷》,家里也有很多柯南的周边和海报,用的最久的头像是沉默的十五分钟里柯南滑滑雪板的图,加的最久的QQ群是柯南的粉丝群,12年到现在还没有退,但是说来惭愧,我本人确实基本上没怎么看过漫画,家里只有一本名柯的漫画,动画刚开始看了几百集(500集左右)就再也没看,也就前年读了大学,发现B站其实有TV版才从新开始看,目前看到一千集,剧场版反倒看的是最多的,到业火的向日葵之前,所有的剧场版我都看过。

最近关于M26的争端,我想从我个人的角度分享一下我的看法,如同我上文所说,我是认同新兰是一对的,根本原因是他们确实建立了情侣关系,不论是多久确定的,两个人目前来说是情侣,所以在听到M26柯哀亲了之后,我本人是非常不舒服的,当然,很多人会举出小兰对很多男性有过度接触的例子来证明兰怎么怎么样,但我想说,这同样也让我不舒服,因为我不双标,我就是恶心NTR情节的,不论怎么说,一对情侣弄成这样,不管是新一还是小兰,他们的情侣关系都像小丑一样,这里解释一下为什么我说我还磕柯哀呢,因为我是真喜欢小哀,小哀的人物是很讨喜的,加上她和新一一样都变小了,自然而然的会觉得他们有CP感,但我从来没想过新兰的CP会散。

在看了很多的争论之后,我不得不承认小兰的粉丝真的很魔怔,很恐怖,很多柯哀的粉丝说的也确实有道理,但我也必须说,也有一些柯哀的粉丝,同样是无厘头的攻击任何说喜欢新兰的人,仿佛喜欢新兰是罪无可赦,只有逆天小兰粉丝才会磕新兰,这让我感觉被aoe攻击到,非常不舒服的感观,现在看来反而像是魔怔粉丝和魔怔粉丝的对轰,互相都容不下对方,一个推理恋爱漫画,弄成这样真的是悲哀。在看了最新的tv加上小哀粉丝的科普之后,我才知道原来小兰已经变得这么不讨喜,在动画、漫画包括现在的剧场版中,小兰已经变成了人见人厌的角色,这是我之前从来没想到的。

我相信,其实很多喜欢新兰的人和我是一样的,不能说完全没看过柯南,但也确实没跟上剧情的变化,所以会下意识的认为新兰是不会散的CP,要说是云观众,确实是,但不论怎么说,柯南也是我童年的美好回忆,最早的青梅竹马CP也是这一对,被人攻击,被人嘲笑,不忿当然也很正常,但是互联网的戾气实在是太重了,不论是哪边的粉丝,攻击性都太强了(当然,小兰的粉丝更加的魔怔,并没有想为他们辩解的意思)很多人只是和我一样,对柯南的剧情还停留在曾经,至少停留在新兰情比金坚的时期,我扪心自问,绝对没做过那些兰粉丝做的事情,只是根据当年的记忆,想当然的相信新兰是一对,但却被攻击,说喜欢新兰的都是nc,都是逆天,包括攻击小兰这个角色的,这真的很伤人。

我详细了解了柯南目前的剧情走势,包括新兰这对CP的塑造,包括漫画对小兰的刻画之后,我不得不承认,小兰这个角色已经废掉了,或者说,她的作用真的趋近于0,刻画的也让人讨厌,但这是作者的问题,一个角色,从有人喜欢到人人厌恶,我不相信没有一个过程,这个角色的塑造有问题,根本上是作者的问题,而不是角色本身,不管怎么说,辱骂角色真的很蠢的行为。曾经的柯南粉丝们,不论喜欢谁,是谁的粉丝,都没有像这样互相攻讦,包括小兰的粉丝,我不知道是什么让他们变成了这样,可能是当代的互联网环境,也可能是本来就如此,只是我曾经接触的都是很好的粉丝。

最后,我真的想说,柯南拖了那么久,迟迟不完结,这次的剧场版又引起CP粉丝大乱斗、互相攻击,让我感到非常的可悲。曾经柯南是我童年明亮的一颗星,带给了我非常多的美好回忆,但现在我刷到柯南的内容,讨论剧情的十不存一,几乎全是粉丝乱吵,互相攻击,这不是我曾经认识的柯南粉丝圈。现在的环境从当年的默认新兰是一对,到现在希望将小兰快点从柯南这部作品中移除,变化实在是太大。我想,这曾经美好的回忆或许还会存在,但这颗星,已经暗淡。青山的想法,我也不想过多的探讨,我只知道,我记忆中的柯南早就死了,然而我居然通过这次争吵才真正的认识到。或许我还会关注柯南的结局,但曾经看柯南的美好的快乐,应该再也找不回来了。

这只是我,一位曾经看过柯南的路人粉丝、云观众的一些碎碎念,文笔不是很好,因为是想到啥写啥,逻辑说不定也有问题,感谢你能看完我的这些感想。

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就让它活在美好的回忆里,一切都是滚滚向前,不断发展的,不是么。

标签:
x 广告
x 广告

Copyright @  2015-2023 京津冀晚报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 京ICP备2022022245号-12   联系邮箱:434 922 62 @qq.com